鄭丁賢‧伊刑事法,真相或幻覺
在公開社會,一切言論都攤在太陽底下,接受陽光的照射。
我個人對伊斯蘭黨署理主席末沙布沒有成見,相反的,我過去欣賞他的直率,以及他相對的開明和務實。
這些觀點,在我過去評論伊斯蘭黨的文章都出現過。
這一次,我們感謝末沙布接受本報訪問;訪談中,記者梁康要求他針對該黨主席哈迪阿旺在《哈拉卡》表明將通過民主程序落實伊斯蘭刑事法,作出詮釋。
莫哈末沙布的說明是:"伊斯蘭黨決定一旦在中央執政後,將尋求國會通過修改憲法,以便落實伊斯蘭刑事法。"
夜報刊出之後,記者再次致電給末沙布,跟他確認談話內容。末沙布提出把"決定"改為berhasrat(有意願),記者同意。
所以,日報稍有更改,內容是:"伊斯蘭黨的意願是一旦執政中央,將尋求國會通過修改憲法,以便落實伊斯蘭刑事法。"
本報也訪問了伊斯蘭黨宣傳主任端依布拉欣,徵詢該黨的立場;其回應和末沙布沒有反差,內容已在同日刊出。
此外,本報也取得哈迪阿旺8月13日發表對伊斯蘭刑事法的正式聲明,以及他8月25日在黨報《哈拉卡》發表的談話。
本報也就同樣課題,詢問黨總秘書慕斯達法阿里。
很不幸,報導見報後,末沙布隔天向媒體否認他的說法,指本報記者扭曲了他的談話。
本報屢次聯絡他,希望和他對證,不過,到截稿前,他還是失聯。
政治人物慣性的做法,看來在末沙布身上重覆;雖然司空見慣,然而,我個人有點失望,還以為末沙布會更有擔當。
為了佐證報導正確,本報今日刊出哈迪阿旺發表過的聲明,以及慕斯達化阿里的專訪,請讀者明鑑。
必須鄭重聲明,伊斯蘭刑事法的報導,不是意圖打擊伊斯蘭黨或民聯,而是讓讀者獲得正確和必要的訊息。
報章作為媒體,不能刻意隱藏重要的資訊;特別是涉及公眾利益,關係社會變化的事件和議題,報章更有責任報導。
伊斯蘭黨對伊斯蘭刑事法的立場,以及它落實的意願,必須攤在陽光下,讓公眾瞭解,作出判斷和選擇。
最糟糕的做法,是遮遮掩掩,選擇露出最美麗的部位,隱藏不願告人的部份,這是政治蠱惑術。
最惡劣的做法,是向穆斯林社會說一套,向非穆斯林社會說另外一套,這是政治上的騙術。
伊斯蘭黨素有清譽,應該珍惜它的誠信。它如果堅信伊斯蘭刑事法的正確和適宜性,應該向所有大馬人民宣佈它的議程,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社會,發表同樣的立場,乃至可以向華社進行宣傳和遊說。
但是,它必須把議程公開,無所隱瞞,這是最基本的公平做法。
它的民聯友黨,更不要因本身選舉利益,選票考量而衝昏頭腦,向華裔社會製造美麗幻覺;政黨可以追求本身的目的,但前提是要向人民負責任。
選票只是一時,政黨可來可去,然而,伊斯蘭刑事法,先別談好壞,只要一落實,從這一代到下一代,都無法擺脫。
人民有權利知道真相,讓大家可以自行判斷,為前途做一個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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