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党:州政府有义务确保宰猪场尽速建成及操作
吉州民政党联委主席谢顺海医生局紳文告
2009年9月14日
吉州民政党联委主席谢顺海医生局紳文告
2009年9月14日
吉打州民政黨聯委會主席謝順海醫生局紳強調,剷平過港宰豬場的是吉州民聯政府,因此州政府有其義務與責任,去盡速建設新的宰豬場以安頓業者,讓新養豬場可以在合乎法律及程序的情況下,供業者安心操作。
他表示,然而,州政府目前的作法,卻是把責任推回給業者,叫業者直接向中央政府申請新地點的運作准證。
他指出,目前,州政府只表示已批准了一片私人地讓業者在該處建設新宰豬場,但是,令人感到擔憂的是,州政府是否已把有關土地的用途改為農業用途,如果沒有依照程序,業者到頭來可能會落得“一場空歡喜”的下場。
謝順海也是德卡區州議員,他今日針對吉州大臣拿督斯里阿茲占在一個場合上,叫他別多管宰豬場的事,只要把自己的診所照顧好就好了的言論,發表文告。他說,身為反對黨領袖及州議員,他有責任監督州政府的運作,同時確保新的養豬場是在“無後顧之憂”的情況下,盡早在新地點運作。
他指出,目前,過港宰豬場已被剷平了整2個多月,業者因面對生計問題而非常焦急,但州務大臣卻只表示,州政府已批准了一片私人地作為新宰豬場地點,業者只需獲得農業部的批准,就可以在新地點運作,從大臣的言論看來,後者是根本沒有協助業者重新建設新宰豬場的誠意。
他說,如果依據土地條例,州政府的權限是最大的,即使是屬於中央政府的計劃,也必須先獲得州政府的批准,才可以在指定的土地上落實。所以,在解決宰豬場土地問題的課題上,州政府擁有最的大權力,不應該把責任推卸給人民或中央政府。
他指出,在這課題上,州政府必須先把有關私人地段憲報為農業地,過後才撥給業者使用,否則在土地用途尚未轉換為農業用途的情況下,業者可能會因為土地用途的問題而無法申請到運作准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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